- 索 引 號:QZ07102-0101-2025-00193
- 備注/文號:南發(fā)改投〔2025〕117號
- 發(fā)布機構:南安市發(fā)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17
南安市溪美街道辦事處:
報來《關于申請審批南安市美林法庭至貴峰村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及相關附件收悉?,F(xiàn)函復如下:
一、項目名稱及建設必要性:南安市美林街道法庭至貴峰村道路工程(項目代碼:2507-350583-04-01-748760),對于提升道路交通基礎設施條件,改善交通出行條件等具有重大意義,原則同意項目建設。
二、項目性質:新建、改建。
三、建設地點:溪美街道崎峰社區(qū)、蓮塘村、貴峰村,起于南安市人民法院美林人民法庭附近南同S213線上,終點止于貴峰村附近G358線上,樁號K0+000-K1+805.693。
四、項目單位:南安市溪美街道辦事處。
五、建設內容及規(guī)模:本項目路線全長1805.693米,其中新建道路長1113.732米,利用現(xiàn)狀道路長691.961米,道路紅線寬6.5米,道路等級為四級公路(Ⅰ類),設計速度15km/h,雙向兩車道,K0+000-K1+001.538采用瀝青混凝土路面,K1+001.538-K1+805.693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設內容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電力工程、通信工程及照明工程。
六、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項目總投資估算1131.24萬元,建設資金來源由申請上級補助及你街道辦事處財政統(tǒng)籌解決。
七、建設工期:按6個月控制,即2025年9月至2026年2月。
八、招標事項:請嚴格按照國家和福建省招投標有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依法依規(guī)認真組織開展招投標活動。
請據(jù)此復函,嚴格按照審批的投資規(guī)模開展項目初步設計等其他工作。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法辦理用林、環(huán)保等相關報建手續(xù)。項目施工過程中若涉及道路拓寬等新增建設用地,依法辦理用地審批手續(xù)。項目建設和運營應切實落實節(jié)能措施,切實做好節(jié)能降耗工作。在項目實施過程通過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jiān)管平臺如實報送項目開工建設、建設進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南安市發(fā)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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